電動吊籃驗收要求吊籃管理資質:
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紅章)
2、吊籃租借合同
3、按拆工人有設備拆開上崗證件(住宅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發)
4、吊籃安全辦理協議
5、拆裝單位的工人身份復印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吊籃施工安拆計劃、應急預案
7、安拆吊籃的安全技能交底
8、吊籃安全鎖年檢合格證書
9、安全出產許可證
10、吊籃合格證(每個吊籃)
11、訓練工人獲得吊籃廠家操作訓練證
12、項目部辦理部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資質證書
13、吊籃出場后,查看復合材料、設備的合格證、復試陳述,符合要求后,到現場實踐中核對是否與質量證明文件相符。
1)吊籃的產權單位應當依法獲得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對外租借。租借吊籃時,產權單位應當與運用單位簽定租借合同、安全辦理協議,清晰各自的安全職責。在租借合同中清晰每月保養的詳細時刻。運用單位不得轉租吊籃。
2)吊籃的設備和拆開(包含二次移位)作業由產權單位擔任。吊籃設備、拆開(包含二次移位)前,應制定設備、拆開計劃,并報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存案,一起應對設備工人進行安全技能交底。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確保現場到達設備的條件。吊籃的設備、拆開工人(轉移人員在外)應持有用的“修建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制止運用單位私行設備、拆開吊籃。
3)吊籃設備和拆開作業時,應設置戒備區,指使專人擔任統一指揮和監護,制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吊籃設備完成后,總承包單位、租借單位、運用單位、監理單位應進行檢驗,并填寫《施工機械查看檢驗表》(表AQ-C9-2)。吊籃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運用,未經檢驗合格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運用。
5)產權單位應對吊籃操作人員進行吊籃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訓練,操作人員經查核合格后并獲得有用證明方可操作。一臺吊籃應只能上二人及以下人員一起進行作業,作業時吊籃下制止站人,制止穿插作業。
6)吊籃首要結構件不得變形或顯著腐蝕,首要焊縫不該有裂紋和開焊,各銜接螺栓應聯接緊固,符合要求。
7)吊籃懸吊渠道四周應設備安全護欄,作業面護欄高度不低于0.8m,其他部位不低于1.1m,底部應設置高度不低于150mm擋板,底板有防滑辦法。懸吊渠道作業中縱向歪斜視點不該大于8°、懸挑不該大于1.5m。
8)配重應準確、結實固定在配要點上,并有避免隨意移動辦法。
9)吊籃有必要裝有上、下限位開關,避免吊籃渠道上升或下降到結尾超越行程規模。
10)吊籃有必要裝有動作活絡、牢靠的安全鎖,安全鎖有必要在有限期內運用,校驗的有用期為1年,超期有必要送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組織或出產廠家校驗,合格后方可運用。
11)吊籃上的操作人員應裝備獨立于懸吊渠道的安全繩及安全帶或其他安全設備,安全繩應固定在有滿足強度的修建物結構上,制止將安全繩直接固定在吊籃結構上。
12)吊籃渠道上作業人員有必要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帶,恪守操作規程,渠道內的荷載散布大致均勻,制止超載運用。正常運用時制止運用安全鎖制動。
13)制止將吊籃用作筆直運輸設備,制止作業人員從窗口上、下吊籃(首層在外)。
14)五級以上勁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氣候時,應中止作業。
15)鋼絲繩到達作廢規范應及時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