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吊籃設備采取的事故防范工作:1.吊籃設備出庫前須對以下零部件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確保合格后方可出庫投入使用:1)限位裝置、制動裝置。2)安全鎖。3)升降裝置(含手動升降裝置)。4)鋼絲繩防松裝置。5)電器安全裝置。6)緊固件是否松動。7)焊縫是否裂紋。8)運動的零部件是否有卡阻現象。9)減速箱及傳動裝置有否足夠的油量。10)負載試驗應按核定載荷的125%進行(均布載荷)。2.吊籃設備應經法定認可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3.每天作業(yè)開始前應對設備進行檢查,以確保設備在正常、安全的情況下使用,并做好檢查記錄。4.吊籃設備在實際使用中應定期檢查:1)實際工作二周后,應對鋼絲繩按GB5972中2.4.1和2.4.2的規(guī)定進行一次檢查;2)非常設的吊籃每六個月應進行下列內容的安全性能檢查;a)解體各部件,檢查其銹蝕及受載零部件的磨損、變形、損傷情況;b)電氣裝置、個元器件的可靠性;5.鋼絲繩出現異常時,如主鋼絲繩發(fā)生扭曲、亂絲而卡在提升機中,或有塑料紙等異物卷入提升機,提升馬達將發(fā)出雜音,并且上升下降變得不規(guī)則,甚至會突然停止。此時必須立刻停止運行設備(包括手動運行),立刻通知技術人員進行維修。